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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交通事故可否由交警部门处理?
www.110.com 2010-08-09 14:19

非道路可否由交警部门处理?



    所谓“非道路”是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所称的道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条规定的乡道及四级公路以下(不含乡道及四级

)的路段,包括不允许社会通行的城市内路段和村道。

  “非道路交通事故”就是指在上述路段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参照本法规定办理。所以交警部门也可以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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