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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车辆交通事故:特区外也将推广“快处快赔”
www.110.com 2010-07-07 15:29

  12月1日,广东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轻微快处快赔新机制。而车辆“快处快赔”这4个字对深圳的车主来说已经并不陌生。早在2006年,深圳就率先在全省实行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制度。3年过去了,深圳已有超过15万宗轻微交通事故是通过快处快赔的方式处理,大大减轻了路面的交通压力。日前,记者从市交警局了解到,深圳目前正在酝酿将快处快赔推广到特区外。

  1快处快赔:3年15万宗

  据统计,自2006年10月深圳试行轻微事故快处快赔机制以来,银湖、罗芳、月亮湾3个理赔服务点共受理快处快赔案件151229宗,平均每日受理案件134宗,未受理案件11464宗,结案率达92.5。3年来,进驻快赔点的机动车辆约31万辆,相当于平均每天减少路面等待处理事故车263辆。试想一下,如果每天这200多辆事故车都堵在路面上,等待交警和保险公司进行勘查,会是怎样的情形。假如按照交警和保险公司均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计算,再加上20分钟处理事故和进行,那么事故车辆的占道时间至少在30分钟左右。如果在高峰期的主干道上,10分钟的拥堵就需要30分钟来疏导,那么这些小刮小碰所带来的拥堵可想而知。

  记者了解到,虽然3年来超过15万宗轻微事故是通过快处快赔机制处理的,但是这一数字仅占到同期简易事故的52.52%。也就是说,还有四成多轻微交通事故没有采取快处快赔的方式处理,这其中包括不适用快处快赔的情况,也有一些车主不愿意使用快处快赔。有些保险公司在接到车主报警后没有及时引导他们进行快处快赔而是让车主在原地等候现场勘查,这也是快处快赔率较低的一个原因。此前,交警部门规定,对符合快处条件而不采用快处方法及时撤离造成交通堵塞或拒绝交通警察撤离现场指挥的,将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而目前正在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将这一罚款额度提高到500元。

  27种情况下不适用

  究竟哪些事故可以适用“快处快赔”呢?市交警局事故科副科长罗宏伟告诉记者,凡在深圳投保的汽车,在特区内的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双方车辆均可自行驶离现场的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异议的情况下,均可适用快速理赔的处理办法。在快处快赔试行阶段曾规定,事故各方不超过2000元方可快处快赔,而实际操作中,车主往往无法判定具体的财产损失。对此,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变通规定——只要车辆可以移动,就可适用快处快赔。

  另外,还有7种情况不适用“快处快赔”: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机动车保险标志或无商业性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无检验合格标志的。二、驾驶人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的。三、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四、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五、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六、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七、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方当事人逃逸的。

  那么,怎样才能用好快处快赔呢?罗宏伟告诉记者,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先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标划车辆位置后,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由任意一方填写《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事实形态确认书》。之后可打电话向保险公司备案,自行协商解决,也可打电话报警。然后,双方可直接凭确认书到“快速理赔服务点”进行定损和索赔。现在不少车主并没有随车携带确认书,可以向前来处理事故的民警索要,或直接到理赔中心填写。双方到了服务点如果对事故责任产生争议,由驻点交警提供责任确定专业意见。服务点负责对事故车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损、定损、收集客户索赔资料和办理索赔手续,并完成理赔案件缮制、理算、核赔以及协商赔款支付方式等事宜。如果车辆有隐损,可在理赔点进行拆解。

  3特区外推广指日可待

  目前,快处快赔仅在特区内适用,罗湖、福田、南山各有一个快速理赔服务点。其中,银湖服务点的业务量最大,现平均每天受理近70宗案件,高峰期可达到100余宗。日前,记者来到银湖快速理赔服务点,正好碰上一对前来理赔的车主,其中一位女车主陈小姐告诉记者,之前双方在笋岗路发生追尾,她负全责,打电话报警之后,接警人员引导他们来到银湖服务点进行快速理赔。整个受理、定损的过程不到半小时就完成了,“既不用堵在路上,而且可以很快地完成理赔。感觉挺方便的。”陈小姐说。

  随后,记者又来到罗芳服务点。前来理赔的赵先生却不像陈小姐一样感觉良好。他告诉记者,头天晚上他在深南路国贸路段和一辆大巴发生擦碰。报了保险后,保险公司让他在现场等候,后来交警和保险公司都来拍照,又让他们到服务点处理。第二天上午,赵先生和大巴司机相约来到罗芳服务点,结果服务点还要求把事故大巴开过来进行比对。大巴司机只好打电话给公司调车,两人只能在服务点等候。“我只是撞了大巴的轮胎,它一点事都没有,只有我一辆车需要维修,为什么一定要把对方车调来呢?本以为快处快赔会很方便,没想到反而更耽误时间。”赵先生对记者说。

  “近几年,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越来越大,路上的车越来越多。快处快赔对于减少道路拥堵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罗宏伟指出,目前快处快赔已在全省推广使用,深圳也将对现行机制进行进一步完善。此前,由于特区外交通设施较为落后,为了避免骗保等情况的发生,快处快赔自诞生起仅在特区内适用,而现在随着特区外交通需求的增加、拥堵日益严重,将快处快赔推广至特区外已纳入日程。记者了解到,目前交警部门正联合保监会、保险同业公会积极筹备快处快赔的推广工作。按照方案,除现有的3个服务点外,特区外地区每个街道办将设立一个快速理赔服务点,届时车主可就近选择服务点,处理轻微擦碰更加方便快捷。目前,相关部门正紧锣密鼓地进行资源整合和服务点选址工作,明年上半年将有望正式推广。

  以案说法

  开车不让行致一死一伤

  事故经过:2008年1月9日13时10分许,刘某驾驶粤BZ97××号轻型厢式货车沿龙岗银威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途经鹏达花园路段时,该车车头左前角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车上搭载乘客高某)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轩某和乘客高某受伤,后轩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月15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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