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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坚持快处、快赔
www.110.com 2010-07-07 15:29

  12月1日起,广东省轻微处理坚持“快处、快赔”原则

  对于长时间滞留现场的事故双方,交警“罚你没商量”

  今年频繁变动的保险新规让很多车主无所适从。一边是被维修厂通知轻微划痕也要看现场,否则不予以理赔;另一边交警却建议车主对道路发生的轻微碰撞事故采取“私了”,否则要罚款。尤其是今年保险公司对理赔新规的改动,让车主对于车子在路面上发生小刮小碰时不敢轻易离开现场,怕自己掏钱修车。

  这个尴尬局面从本月起将会改变。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近日省公安厅和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已经达成协议,从12月1日起,广东省内的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了新机制,坚持“快处、快赔”的原则。

  小事故滞留现场会受罚

  早在今年8月份前,很多车主的手机就收到了4S店维修厂的“善意提示”:8月起,小刮小碰等轻微划痕,维修厂将不再代为索赔,同时保险公司必须到后,才能予以理赔。此保险新规一出,很多车主在遇到任何轻微刮碰都“不愿走”了,尤其是道路的轻微交通事故碰撞。

  根据交警部门的统计,广州每周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超过2000余宗,通过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迅速撤离现场的约占50%。然而保险理赔新办法一出,连续几个月只有三成左右的轻微事故当事人愿意自行协商。交警统计,11月23日~29日,共有850宗轻微交通事故通过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并顺利办理理赔;然而,有1517宗轻微事故当事人不愿意立即撤离受到处罚。

  目前很多车主在遭遇轻微交通事故时不愿意离开现场,主要担心理赔问题,这也成为车主的无奈选择。对此,交警明确表示:本月起,车主应遵循轻微事故快处快赔新机制的规定办事。对于长时间滞留现场的事故双方,交警“罚你没商量”!

  违章驾驶不能采用“快处快赔”

  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首先,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第二,各方均不超过2000元;第三, 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除此之外,交警表示,有人员伤亡的事故,或有“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等情形的事故形态不适用新机制,需保护现场并报警处理。

  记者留意到,按照快处快赔机制,交警部门要求轻微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迅速撤离现场,不得拖延或占道阻塞交通,对凡是车辆可以移动但当事人拒不撤离造成交通拥堵的,将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予以罚款处罚。

  事后电召保险公司勘查

  很多车主在发生轻微碰撞后,不愿意“移动”现场,害怕移动之后,保险公司再来就不能“勘查现场”。对此,交警部门表示,对于轻微交通事故的理赔有以下处理办法:

  首先,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各方当事人应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引立即共同前往附近的“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确实无法立即到服务点的,应在24小时内尽快共同前往服务点。如无责一方当事人因故不愿到服务点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路段对事故进行查勘。如只有有责一方当事人前往服务点,且不能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等资料、保险公司无法查证交通事故基本事实的,则不能向保险公司办理有关保险索赔手续。

  除此之外,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如能够移动的,应将车辆移到路边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保险公司指引处理;如事故车辆不能移动且影响交通的,应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立即自行联系拯救车将事故车辆拖移到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等待保险公司人员前来查勘。

  这里要告诉各位车主的是,遇到轻微交通事故必须由事故双方填写《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协议书》,车主可以前往市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索取,同时网上也有表格下载打印。

  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新机制

  市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市区道路每天约有90%以上事故都是轻微碰擦事故,这些车辆碰擦后若不及时撤离,每耽误一分钟,就会造成单车道30米左右的拥堵。

  记者获悉,从本月起推出的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新机制,是在广州此前推行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的。新机制规定,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车辆可以移动的,应迅速撤离现场;如需索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引,在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就近等候查勘,或者按照指引共同前往就近的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处理。如果对责任归属存在争议,可由交警出具书。

  新机制规定,交通事故中有一方以上车辆为非本地级市投保交强险的车辆的,应按照保险公司指引并报警;由警方作出《事故认定书》。而交通事故有一方以上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需要按照商业保险条款规定办理索赔的,也由交警作出《事故认定书》,再进行商业赔偿部分的保险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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