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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撞伤过街天桥 司机首次被追刑责
www.110.com 2010-07-07 15:30

本报讯 大货司机违反限高规定,驾车与过街天桥、高架桥相撞造成桥梁严重损毁,今后不仅要赔偿损失还将追究刑事责任。昨日记者获悉,因驾驶超高车辆撞坏东三环过街天桥,个体司机张念东被朝阳检察院以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诉至朝阳法院。

  据悉,司机因开车撞桥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本市尚属首次。今年5月12日1时许,个体运输司机张念东违章驾驶“解放”牌半挂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路华威桥桥南过街天桥时,明知其汽车装载的塔吊架子超高,仍强行通过,结果造成塔吊架子撞上过街天桥,导致桥梁主体移位,桥体出现裂痕,随时有倒塌的危险。张念东在案发后自首。

  后经有关部门现场勘测,由于桥梁主体结构已经损坏无法修复,必须更换主梁,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约50余万元。在桥梁抢修期间,造成东三环主路事故路段及周边地区的交通出现严重堵塞。检察院认为,张念东安全意识淡薄,过失损害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以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近期北京市委政法委会同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开展了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案件活动。交管部门称,今后对司机违反限高规定,与桥梁发生相撞造成桥梁严重损毁,影响道路通行的,均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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