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表示,3起醉驾事故均为单方事故。22日2时10分,24岁的赵某驾车带着22岁的王某由南向北行至昌平区昌平公路东辅线同成街西口南处时,失控后与道路东侧路灯杆相撞,造成两人当场死亡。经检测,赵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2.5毫克,属于醉酒驾车,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2.1毫克。在另外两起事故中,死者都是乘车人,而醉酒的司机都侥幸生还。
市交管局表示,近期,全市交警将持续加强对的整顿力度,各交通大队将24小时出动执法小分队,有针对性地重点打击酒驾,特别是在餐饮、娱乐场所聚集地加大警力投入,在后半夜加强巡逻和检查,实行精确打击。一旦发现酒后驾车,尤其是醉酒驾车者,一律快查快办,严格实行闭环执法。醉酒驾车司机将一律依法,其单位、姓名都将通过媒体向全社会曝光。
醉驾案例
未能抵挡酒精诱惑 一死一重伤
今年12月15日凌晨1时许,在崇文区广渠门桥上,一辆晋B牌照的黑色奥迪车撞坏中心隔离墩发生单方,男性司机昏迷车内,后送往天坛医院急救,副驾驶座上的男性乘客当场死亡。
经调查,受伤司机郭伟1981年出生,山西大同人,系山西大同一酒店司机,现颅脑损伤住天坛医院,经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2.6毫克。死者张某1970年出生,山西大同人,与司机在同一酒店工作,为该酒店厨师长,家中有两个孩子,老大十余岁,老二仅三岁。两人于12月14日从山西开车到北京,在出发回晋之前和老乡一同聚餐,郭伟禁不住酒精诱惑喝了酒,之后没休息就准备连夜赶回山西,惨剧就这样发生了。
专家建议
应出台更严格酒驾法规
记者了解到,从明年4月1日起对饮酒驾车者一律扣12分,但这样的处罚对那些酒后或醉酒的司机似乎不能构成威胁。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只有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才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目前,对于查获未造成严重事故的醉酒驾车司机,警方只给予拘留15天的处罚。因此有专家曾建议,对于酒后司机的潜在危险,国家应制定出台更加严格的规定,制裁酒后和醉酒驾车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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