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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出台快速处理办法缓解因事故引发的交
www.110.com 2010-09-13 15:15

  由交通事故引发的拥堵现象在许多城市都能见到,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1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大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已经出台,对轻微交通事故采取快速处理办法以缓解交通压力,对应撤而未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当事人将进行处罚。原定于将从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这一办法,于1月15日起开始实施。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特别是出行高峰时段的交通拥堵现状,大连市公安局和大连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制定了《大连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每天早6时至晚8时,在市内四区道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事故车辆可自行移动,而且当事各方财产损失不超过10000元的交通事故进行快速处理。

  这个办法规定,各方车损在2000元以下、双方对事故责任无异议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无需等待保险公司到现场处理,可迅速撤离现场,快速到理赔中心进行定损。大连市保险监督管理局在中山、沙河口、甘井子三个区设立3个理赔中心,全市13家保险公司全部进入中心受理理赔业务。对应当立即撤离现场未撤离现场而造成交通堵塞的,公安机关将实行强制撤离措施,并依法对处以200元以下。

  这个办法还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任何一方车损超过2000元但不高于10000元等5种情形,无人员伤亡并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当事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标画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相关人士介绍,这能够大大加快交通事故车辆的撤离速度。

  随着大连市机动车和机动车数量的迅猛增长,城市道路资源已显得日趋紧张,出行高峰时段的拥堵现象越来越严重。在造成拥堵的诸多原因当中,交通事故现场久拖不撤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大连市出台的这个办法就是为了尽快解决这一问题,以缓解城市交通状况尤其是早晚出行高峰时段的拥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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