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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推行“四联手”交通事故救援机制
www.110.com 2010-09-13 15:15

  “我报警不到10分钟,交警、医院、消防、四部门的工作人员全部赶到现场。不但及时处理了事故现场,疏通了道路,还将我送到了医院医治”。11月17日,广西籍员张某某驾车经过凤冈县境时,不慎将车侧翻在326国道线257公里处。他电话报警后,得到了凤冈县交警大队、县人民医院、消防、保险四家部门的及时救援。

  为完善紧急救援机制,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使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把事故中造成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今年初,凤冈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人民医院、县消防中队、保险公司四家部门共同制定了联动协议: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在接警的同时及时通知医院、消防、保险部门,立即派员赶到现场,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分别开展先期救援工作。立即进行现场勘查,疏导交通,避免造成交通堵塞;如出现伤人事故,医疗人员要在现场及时开展抢救;消防人员在现场检查油箱是否破损、线路是否脱落、危化物品是否泄漏等隐患,防止车辆引燃和危险化学物品泄漏;保险部门采取现场定损,减少程序,做好受伤人员医治费用的后勤保障工作,共同把各种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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