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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
www.110.com 2010-09-13 15:15

   为进一步加大预防特大道路工作的力度,掀起整治高潮,确保实现10月份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目标,公安部交管局决定,10月13日至20日,在全国开展“百日行动”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周活动。

    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组织开展区域统一行动,加强区域间、省际、市际以及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之间的配合,充分利用现有警力资源,提高整治效率。为确保区域行动取得实效,重点区域确定牵头总队,负责研究制定方案、明确重点线路、组织统一行动、汇总工作信息、上报工作总结等工作。华东地区由浙江总队牵头,中南地区由湖北总队牵头,西南地区由贵州总队牵头,西北地区由甘肃总队牵头,组织开展行动周活动。各总队要成立统一行动指挥部,发挥区域协作优势,共同研判形势,及时通报路况及天气等交通信息,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组织开展有区域特点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要严查严重交通,认真分析历年10月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以导致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事故的主要线路、涉及事故的主要车型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整治力度,加大对重要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高速公路要以查处车辆超速行驶、超员、疲劳、违法、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为重点;国、省道要以查处客运车辆超速行驶、超员、疲劳驾驶为重点。省、市两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确定值班电话,作为客运交通安全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发动群众举报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并给予奖励。

    要营造强大宣传声势,组织开展大规模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普及安全出行常识。统一行动期间,要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广场、商业街等人流聚集场所,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大规模的宣传报道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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