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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交强险07年实行捆绑销售 中国人保等代收
www.110.com 2010-09-13 15:15

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日前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今年车船税将随同责任强制一同缴纳,中国人保、中国平安等24家经营业务的将成为机动车车船税的唯一扣缴义务人,负责代收代缴车船税。

    据悉,两部委要求保险机构在今年7月1日前做好完善财务系统、修改交强险保单等各项准备工作。

    通知要求,自7月1日起,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前次保险单,查验纳税人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对于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当年度应纳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以前年度的未缴税款,并从前次“交强险”保单到期日的次日起至购买本年度保险的当日止,按日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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