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
郊野现场的勘验
www.110.com 2010-07-08 14:42

【案例回放】

2002年11月29日,黑龙江省双城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在离平县与武镇市交界处离平县界内X乡X村东南两华里的山路上(此处距离平县县城40华里),发现一具尸体。死者是一名驾驶员,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死在一辆后三轮柴油机动车驾驶室内。驾驶棚上下各有一块被鲜血浸泡的重约2斤的石块,后车厢里遗留一只自行车塑料把套。死者的行车证上填写着“武镇市华界河韩在平”,死者衣袋被翻过。

侦查人员很快查明死者身份,与行车证镇写内容吻合。被害人韩在平,交际广泛,社会关系之杂。

现场调查:几名个体出租汽车司机讲,11月29日早晨6时30分左右,有个20多岁、瘦身材、小眼睛并露有凶光的中等个子青年,骑着旧自行车来到北界河镇停车点找到刚到不久的韩在平,两人搭上话后,来人便连人带车上了后车厢,令韩开车东去。

 

【学理分析】

上述案件现场是一起杀火抢劫现场、其实施犯罪行为的区域处于离城市较远的室外,故称室外郊野现场。

勘验这类现场,应是勘验与调查同步进行。

 

【侦查及勘验】

此类案件现场的勘验,采取的方法和步骤是:

    整体巡视:郊外现场的整体巡视即观察是从现场中心部位开始的,如:现场所处位置明确后,很快进入现场中心观察,观察尸体所在部位(三轮柴油机机动车驾驶室内),尸体姿势、伤势(头部被钝器打击多处部位受伤),凶器(被鲜血浸泡的重约2斤的石块),后车厢还遗留有犯罪嫌疑人的遗留物——自行车的塑料把套,并查有死者的行车证,证上填写着死者的姓名、住址、。

明确现场所在部位,死者姓名、住址,侦查人员很快查到死者住址,明确了死者的身份。

经调查发现了可疑人:韩山乐,男,38岁。既是死者的邻居,又是死者的同姓伯叔。两家曾因孩子打架,伤了感情。后韩山乐外出时,其两个小孩食物中毒,怀疑是死者生前故意所为。两家积怨甚多,以后常发生纠纷。但死者被害当日,嫌疑人在距本市很远的省会办事。

在不排除此嫌疑人的同时,指挥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继续勘验现场,并采取以下措施:

1、因现场处于离县城40华里的山路,周围地区有小山村、公路、河流、农作物,只令部分侦查人员进行搜索,其范围在以现场为中心的20华里作半径圆周辐射。

2、派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

3、运用各种记录方法,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

4、确定勘验的中心部位:即机动驾驶车。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