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
黑代理介入激化劳资矛盾
中山市无党派人士通过调查发现,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至2008年9月29日,中山市信访局共受理劳资信访问题72宗,其中包括来信25宗,来访47宗,宗数比去年同期上升4.3%。
中山市无党派人士在今年政协会议上提交的一份书面材料认为,劳资纠纷大量增加的原因主要有建筑企业主违背诚信原则剥削或欺诈导致纠纷,受金融海啸及全球经济形势恶化影响,企业经营困难或者倒闭引发劳资纠纷以及广大劳务工的维权意识增强但法制观念淡薄等,但是,非法维权组织及黑代理的介入使劳资矛盾进一步激化是个重要原因。
据了解,中山市还出现了所谓的“职业工人”,即不断跳槽更换企业,利用企业管理漏洞恶意索赔。
建议市政府成立维稳基金
中山市无党派人士建议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配套制度,主要包括:1.建立纠纷信息预警制度。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度。对管辖范围内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不报告、不劝阻、不制止、不处置的,要视其情节,分别追究主管人员、分管领导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员教育管理不力,致使其犯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错误行为的,也可视其情节轻重你,对党政主要领导给予相应处罚。3.建议市政府考虑设立“维稳基金”,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解决符合救助条件群众的生活困难,积极防范纠纷的产生及激化。
2008年上半年,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案共立案1720宗,同比增长219.1%;同时,中山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诉讼案1323件,增幅高达109%。
自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资纠纷案件数量增加,再加上2008年下半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企业倒闭增多,工人讨薪事件屡见不鲜,劳资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在本届政协会议上,劳资问题也是委员们关注的焦点。截至昨晚本报发稿时,中山市政协最先收到的5个提案中就有2个涉及到劳资纠纷问题,两个提案不约而同指向了劳动者应该合法维权。
中山市工商联提议:
避免工人盲目用法
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对企业的管理、效益甚至是生存都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用工成本增加,劳资纠纷大幅上升,对企业经营形成了很大的压力。
因此,在要求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法》的同时,应该加强在工人中开展《劳动合同法》的普法教育,使工人正确认识和掌握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避免盲目用法。要加快研究制定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管理办法,清理和严厉打击借代理诉讼为名义从中牟利的“黑代理”、“黑律师”,减少因劳资矛盾给企业带来的困扰。
要用制度形式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党、团、工会组织处理劳资关系、化解劳资矛盾的能力和作用。对于企业中存在的部分工人坚持不买社保现象、停工待产工人的社保购买方式等问题,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方法,避免企业长期承担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