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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当前发展货币市场基金业的意见
www.110.com 2010-07-26 17:06

  (一)重视目前设立货币市场基金的基础条件与发达市场所存在的差异性,以及市场的约束性

  货币市场基金既然是专门投资于货币市场的基金,货币市场的发展情况便是其最根本的基础与条件。可以看到的是,美国的货币市场基金之所以发展较快,他们所依存的是一个具备了下述四个条件的货币市场:一是有着丰富的货币市场工具可供交易,尤其是商业票据的买卖;二是利率是市场化与自由的;三是有着不同类型的众多市场参与者;四是有着优化的结构和层次,比如不同的信用级次与不同的税收优惠程度。而我国目前的货币市场离上述情况则相去较远:

  在目前所有的货币工具中,只有同业拆借发展较早,亦是交易规模较大并真正形成市场机制的一种,其次是在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但从2000年末美国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发现,类似我国同业拆借的资产在其中所占份额微乎其微,甚至在大部分货币市场基金里看不到,即使所持有的债券回购合约,也仅占11.6%.显然,即将发行的货币市场基金不可能主要依赖于同业拆借与债券回购挣出比银行储蓄率还要高的收益率。

  票据市场开始最早,但尚未形成真正的规范意义上的票据市场。尽管目前各家银行纷纷成立专营票据的机构,也基本形成了签发、承兑、贴现、转贴现与再贴现的初具规模的票据市场。但以下问题仍使我国的票据市场非常落后:一是基本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仅是在华东地区形成了一些区域性市场;二是表现为单一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滞后;三是尚没有具有同等质量的商业本票发行,即没有那种定期批量发行的3个月、6个月的规范的商业本票;四是没有商业票据二级市场,仅仅是贴现与再贴现或商业银行间的转贴现,而没有实际所有权转让的买断卖断式交易。这种情况下,即将成立的货币市场基金又如何参与到票据市场中呢?票据是货币市场基金最主要的投资组合对象,也是引领货币市场基金收益的最主要对象,比如2002年末,美国所有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商业票据占38.6%,公司本票占7.4%,银行承兑汇票占0.1%,银行本票占2.9%.而我国票据市场的原始状况,必然使即将出现的货币市场基金与发达市场上的同类基金相差非常大。

  大额可转让存单一度发行过,但没有形成二级交易市场。商业银行从1986年开始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到1993年累计发行500多亿元,但基本是向公众个人发行,而不是象西方国家那样主要向大公司发行,而且个人购买以后也没有转让,所以,始终就没有形成一个二级交易市场。而发达市场上的这一货币工具一般要占到货币市场基金资产的7%~8%.

  尽管国债量最大,交易也最为活跃,但目前尚没有适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短期国库券,更重要的是,没有具有不同税收制度安排的市政债券。这意味着,目前没有基于税收管理原因而购买货币市场基金的市场力量。而2000年末,美国免税与非免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中短期国库券与各类市证债券要占到17%~18%.

  (二)尚没有形成符合要求的货币市场的应有组织结构

  这主要体现为:第一,目前货币市场的资金清算主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电子联行系统进行,但效率较低,不能满足发展货币市场的要求。第二,没有形成一批具备经纪功能的经纪商,导致市场上的信息传递受到影响。第三,尽管市场参与者已有金融与非金融机构,但其中的资信差别较大。货币市场对清算系统和中介组织以及入市者的要求是相当高的,因为只有真正高效的清算结算系统,才能降低货币市场的交易费用;也正因高效率的中介经纪服务组织,才使信息传递速度和交易效率较高;进入货币市场的交易商的资信应是较高的,因为只有将市场违约的风险贴水降到最低水平,才使货币市场形成的利率真正反映出全社会范围的资金供求关系,也才起到基准利率市场的作用。

  (三)同发达市场相比不具备的条件

  首先,我国目前没有银行储蓄存款保险制度,在这一点上,即将推出的货币市场基金与银行储蓄是没有区别的,因而货币市场基金也就没有相比于银行储蓄的风险溢价。其次,尽管即将推出的货币市场基金相比于银行储蓄可以同发达市场一样不用向中央银行交纳存款准备金,但我国中央银行对缴存的存款准备金是支付利息的,商业银行对储户的活期储蓄也支付利息,而发达市场上对这两块存款都是不支付利息的,这决定了在我国持有货币市场基金不可能像发达市场那样,既具有活期储蓄的方便性,又有活期储蓄不可比拟的收益,显然,即将推出的货币市场基金的吸引力相比发达市场就大打折扣。最后,由于没有市政债券,也就没有鼓励购买市政债券而在所得税上有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减免安排,但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则是征利息所得税的,而且是在中央与地方间按6∶4比例分配的共享税,那么,即将推出的货币市场基金相比储蓄,在税收上是优还是劣?至少有一点是明显的,难以分得出免税与非免税货币市场基金。

  (四)几个需要急待明确的问题

  1. 投资者能否据其货币市场基金帐户签发支票,从而使该基金具备某种程度上的货币支付功能。这一点是西方货币市场基金产生与发展的最依赖的条件,也是使货币市场基金具备现金管理功能、流动性高、安全度高而备受各类投资者偏好的最重要一点,更因为这一点,使货币市场基金成为不同投资转换间的“安全港”,而明确这一点,在我国需要不同政府部门间的协调。

  2.有关政府行政部门之间有没有进行过协调,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在税收上作何种安排,同银行储蓄的税收安排是否一样。

  3. 在处理货币市场基金与银行储蓄关系上应确定何种政策原则,这涉及到政府对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与作为新兴金融机构的基金管理公司间关系的认识与界定,两类机构间应是一种什么样的竞争原则。因为不同于美国的是,我们的金融机构都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而且非银行金融机构都是从原来大一统体制下的商业银行分化出来的。这一点决定着新出现的货币市场基金能否成为投资者除银行存款之外的另一种“良好替代品”,如果不能成为银行储蓄的替代,货币市场基金将没有生存的基础。而这一点并不取决于证券基金市场的监管部门。

  4. 能否确定统一的货币市场基金定价原则。在美国市场上,对货币市场基金,政府监管部门确立了“待摊费用法”与“美分环绕法”两种特定的定价原则,但这一点,我们是很难直接搬过来的,因为中国目前缺乏形成这两种定价原则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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