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打工者群体中,有一位姓方(应本人要求不透露真名)的“神奇人物”。他从2004年起,专挑“问题企业”务工,已连续将工作过的12家企业告上法庭,基本上屡告屡胜,被誉为“维权狂人”。
近日,他又向第13家工作单位发出解决通知书,并到镇海区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开始了新一轮的维权之旅。
56次上法庭只为维权
方先生今年32岁,宁波余姚人,初中没毕业就跟人家学缝纫,之后开店、进厂打工,过着平常人的生活。2004年11月的一场官司,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当时,因为劳动待遇问题,他被宁波一家知名服装企业开除,厂方的理由是其“组织、参与罢工”,方先生觉得,是自己主动找负责人谈判做了“出头鸟”。为了争口气,当时完全没有任何专业法律知识的他,将该企业告上了法庭。
这场官司打了1年多,方先生一边学法律一边打官司,最后法院判决支持了他大部分的诉讼请求。这是他第一次了解到,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居然有那么多。
“我是从为出口气打官司,逐渐变成为维权而打官司。”方先生告诉记者,与几家企业打完官司后,他开始刻意找“漏洞大”的企业务工,并根据法律对劳动仲裁规定的时效,确定务工时间,时间一到马上跳槽,随后就将这家企业告上法庭。
5年里,他为自己和工友共提出劳动仲裁36次,诉讼56次,而且基本上都获得胜诉。
“我打官司不是为了钱”
方先生坦言,从第一次打官司开始,自己就很孤独。他说,几乎所有人都不支持他的举动,直到现在,他的哥哥还觉得他不务正业,一直劝他要好好打工,早日娶妻成家。
“我打官司不是为了钱。”方先生向记者列了一张表,从2004年底至今,他从已经结束的11起官司中,共获得赔偿19000多元,“而现在服装厂1个小组长,一般1年都有3万至4万元的收入。”
对于外界称其行为方式为“恶意维权”和“过度维权”,他说,自己这么做只是在争取合法权益,不算“恶意”,也没有“过度”。
维权方式引来诸多争议
对方先生的“钓鱼式维权”,人们的看法各不相同。
一位在宁波打工的黑龙江小伙子李权告诉记者,虽然自己不会去采取这种不断跳槽不断打官司的方式,但他很欣赏方先生为打工者维权所作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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