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动态 >
隐蔽雇佣成超市避责挡箭牌
www.110.com 2010-07-15 11:51

  年终岁末,超市里一派节日气氛,“牛奶大促销了!”柜台前的促销女工忙着推销各种商品。然而在一片喜庆中,有谁知道这些促销女工背后的真实生活景象,有谁关注她们权益遭受侵害的辛酸?

  今天,北京市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提交了一份《超市女工生存现状调研报告》。该中心对北京各大超市的84名销售人员进行了调查走访,结果显示:超市销售女工处境艰难;在她们的权益遭受侵害时,“隐蔽性雇佣关系”成为商家逃避责任的挡箭牌;诸多跨国公司存在双重用工标准。

  超市销售女工的艰难处境

  《超市女工生存现状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在超市工作的销售人员几乎均为女性;一般年龄在28岁~40岁之间,农村户口的占大多数。很多在超市工作的销售女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更没有上社会保险,超市经常安排她们加班,并几乎都未支付或足额支付加班费。

  北京市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介绍说,这些“问题超市”既包括一些中、小型超市,也包括家乐福等大超市。

  据了解,家乐福要求销售女工进场前,必须由供货商提供销售女工已经与其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并开具销售女工所有社会保险全部缴齐的证明。但这一证明并不需社保中心出具,只要供货商自己盖章认可就可以了,而实际上供货商可能根本未给销售女工缴纳任何保险或未足额缴纳保险。

  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销售女工活儿却没少干。报告显示,家乐福销售女工的工作分早班和晚班,早班从早上7点到下午3点,晚班从下午3点到晚上10点。但事实上,接受调查的销售女工上晚班时从未按时下班,最早下班也是晚上12点,经常是凌晨1点左右下班,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两三点。

  这些销售女工表示,她们每周只休息一天,节假日无休息。但几乎从未领过加班工资。工作时间完全由超市来安排,销售女工在迟到早退时通常被罚周末不许休息或当天晚下班,在8小时工作时间结束后,她们只有加班到超市允许的时间才能回家。而为了“证明”销售女工没有超时工作,超市有时会要求她们在工作8小时后先打卡,然后继续工作,这已成为超市中公开的秘密。

  销售女工的工作内容本应只是推销供应商的商品,但她们实际从事着繁重的超市体力劳动。参与调查的女工,100%的人经历过站立工作一天后还必须承担超市额外的工作:包括上货、理货、打标签甚至打扫卫生。

  此外,销售女工还面临着严厉的处罚及随意被解雇的困境。超市认为销售女工违纪时会进行罚款,虽然罚款的对象针对销售女工所属的供货商,但通常这种处罚都会算到销售女工头上。由于超市没有直接与销售女工签订劳动合同,她们被随意解雇时超市不必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经济赔偿。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