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记者 田文荟)眼下,正是应届大学生求职的高峰期,很多大学生怕失业赶场找工作。相比而言,今年7月即将毕业的王海星十分幸运:学校统一安排他们到市区某单位工作。
哪知天有不测风云,一次失误他的左手骨折受伤,住院治疗了四个月。出院后,王海星找到单位申请,谁想遭到了拒绝。单位说,他们目前还处于实习期,单位跟他们签的只是实习协议,他受伤不能算作工伤。听闻此言,王海星傻眼了,他找到了劳动部门请求帮助。
■幸运
没毕业就找到工作
王海星告诉记者,他学的是机电一体化,当初进校时,学校跟他说100%推荐就业。大三开始时,他便在现在的这家单位实习,按当初签的实习协议,单位适当给点酬劳。眼见着快要毕业了,单位主动找他谈心,认为他技术不错,能吃苦,提出让他毕业后继续来厂里上班,重点培养他当技术能手,1500元外加奖金。不要赶场就找到工作?王海星欣然接受了。
■不幸
毕业典礼当天骨折
毕业典礼那天他请了半天假,下午就去上班了。谁知道就在当天下午,王海星因一次失误导致左手骨折。
单位将他及时送到医院治疗,当场支付两千元医药费后,便不再与他联系。王海星的家人找了单位两次,接待的工作人员总是搪塞,一直到王海星出院也没有个说法。
王海星越想越生气,出院第二天便去找单位协商,谁料单位称王海星签订的是实习协议,不算劳动者,不适用《》,因此更不算工伤。
明明已拿到毕业证书,为何还不算劳动者?王海星有些郁闷,遂到劳动部门讨说法。
■质疑
大学生劳动关系不受保护?
劳动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用人单位也在第一时间赶到劳动部门。该单位杨姓负责人表示,王海星到单位之后一直算实习,他们还没有来得及签订劳动合同就出事了,不能算工伤。
而王海星认为,毕业前就说好了留在厂里上班,就应该视作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及时办理劳动合同是单位的责任,因此单位应该赔偿。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劳动部门表示,王海星是拿到毕业证书后发生意外的,应该算作劳动者,没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单位有一定的责任。经过劳动部门努力协调,单位这才答应支付王海星的医药费。
■提醒
实习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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