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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不能子虚乌有
www.110.com 2010-07-15 11:52

  前几日,多家媒体相继报道称,人社部正在研究制定支付统一立法,并计划将同工同酬写入法规。在我看来,如今对于同工同酬而言,执行比立法更重要,要真正想同工同酬,就需要在如何让用人单位强制执行《》《法》等法律上下功夫。

  前几日,多家媒体相继报道称,人社部正在研究制定工资支付统一立法,并计划将同工同酬写入法规。此消息受到广泛关注,因为同工同酬是社会公平正义应有之意,付出同样的劳动就应得到同等的收入,这应是最浅显的劳动理论。然而,记者从人社部内部一权威人士处获悉,人社部近期并没有组织专家做“同工同酬”的相关调研,“正在制定”、“写入法规”之说更是子虚乌有。(10月31日《重庆晚报》)无怪乎有网友说“同工同酬只是传奇”。

  本来“同工同酬写入法规”再正常不过了,因为同工同酬早已经明确地写入《劳动法》和《》,现在再写入国务院正在(或准备)制定的《工资支付条例》是自然的,如果《工资支付条例》没有“同工同酬”的条款,那这个条例也就什么意义了。然而,人社部这位权威人士竟说所谓的“正在制定”“写入法规”之说是子虚乌有。事实上,只是因为金融危机等各方面原因,相关调研暂时“放”了下来而已,也就是说“同工同酬写入法规”并不是子虚乌有。但在现实中,同工同酬确实还是子虚乌有。

  为什么写入法律的同工同酬在现实中还是子虚乌有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处调研员李长保认为,同工同酬是分配的一种理想模式,也是一种分配原则,但事实上分配领域的矛盾很多,完全实现还需要一个过程。因此现实中“同工不同酬”的例子依然比比皆是,如一些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工资较高,很难和社会用工做到同工同酬等。做到同工同酬是很难,这不假,或许这也是同工同酬无法在中国落到实处的重要原因。然而,是不是因为做到同工同酬很难,就要把已经入法的同工同酬永久地变成法律白条呢?

  在我看来,同工同酬难就难在无人执行上,假如有人执行,落实起来就非常简单。据说也有极个别的“临时工”有正式工的待遇,但那是单位领导的直系亲属,并非其他“临时工”能有的特权。而且,在国外是同工同酬的,即使在国内的一些外企和私企中,也有同工同酬。同工不同酬主要是国企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用人上,比如那些供电企业中农电工与正式工,再比如行政机关“聘用”的“临时工”,他们与正式工或国家公职人员是同工,甚至工作量比正式工或国家公职人员还要大,但是因身份不同而不同酬。试问,这样的同工不同酬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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