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该公司调查时发现,该公司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违反了《》,将进行处罚。” 看到劳动局行政部门人员在场,这家公司将360元服装费退还给了小幸和小彭,并表示会将服装费退还给其他几名未到现场的人。
昨日,应聘上当的求职女青年在执法人员的帮助下,讨回了服装费。本报记者 杨新宇 摄
“你也是去‘白银子’公司面试吗?”昨日下午,李小姐兴冲冲地赶到渝中区两路口“重庆白银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面试,结果在楼下被两名同龄女性小幸和小彭拦住,“对方要收360元服装费,我们在劳动部门帮助下才拿回这笔钱。”李小姐转身就走。
昨天,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该公司调查时发现,该公司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违反了《劳动法》,将进行处罚。
应聘文员却干推销工作
昨日下午,小幸和小彭告诉记者,她们于9月下旬到两路口中华广场楼上的“重庆白银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面试文员,随后签订了合同和一份关于收取服装费的协议。“如果员工在3个月的工作日中自动辞职或离职,服装费由员工自己报销。”小幸说,协议上虽说员工可自愿购买服装,但如果不缴360元服装费,就无法上班。
为了工作,小幸一咬牙就将父母给她的大半个月生活费“买”了一套工作服―――一件衬衫和一件半截裙。上班后,小幸才发现之前谈好的工作与实际上要做的大相径庭,“招聘的是文员,结果让我们出去推销汽车香水。”小幸等人就此向公司提出辞职,“结果对方说我们违约了,可以退服装费,但要缴300元。”
于是,小幸等人便向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投诉。
半个月接到9起投诉
“这半个月来,我们接到投诉‘重庆白银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的就有9起。”昨日,渝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的刘副科长说,几天前,就有3名年轻女性前来投诉相同情况。在监察科工作人员帮助下,该公司将几百元服装费退还给了她们。
下午3点,小幸和小彭跟随监察科工作人员来到这家公司。一名姓傅的负责人称,他们与雇佣者所签的合同里明确指出,解聘合同需要提前30天告知,“我们愿意退服装费,但她们没有提前30天告知,就算违约。”刘副科长说,劳动者如果没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不需要赔偿违约金,“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免费提供服装,否则就违反了《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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