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动态 >
“1+3”劳资协商值得推广
www.110.com 2010-07-15 11:53

  本报讯(记者/方晓达通讯员/王景明)劳资一心,互爱共赢是一个目标,CEO与员工直接对话、CEO委托中层管理者与员工对话、CEO授权生产管理者与员工对话构成三个对话平台。近日,多名学者、官员汇聚宝安区新安街道召开新安“1+3”劳资恳谈协商机制研讨会,探讨该模式的实际作用及推广意义和方法。我国权威专家、《法》课题组核心成员彭光华在会上指出:新安街道构建的“1+3”劳资恳谈协商机制,以对双方利益进行最大限度平衡和维护、促进劳资双方良性、及时、有效沟通为核心,是构建和谐的一种创新,值得全国推广。

  宝安区作为劳务工大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一直是区委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致力研究的重头课题。年初,深圳市委组织部挂职新安街道、分管劳动工作的办事处副主任姚文胜在深入企业调研时发现瑞德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采用的CEO等高管人员定期与基层一线员工见面沟通的做法,可以经过进一步完善提升,建立一种用来预防劳资矛盾、化解劳资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劳动恳谈协商机制。“1+3”劳资恳谈协商机制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呱呱落地。

  宝安区委区政府领导及区有关部门对恳谈协商机制给予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周林祥听取专门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区长李文龙要求区政府多个部门组成专题组进行调研,对“1+3”机制的构建多次提出指导性意见。区劳动局长陈长贵、新安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欧瑞志和街道办副主任姚文胜等多次组织专门研讨,落实街道劳动所先后3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向辖区企业推广“1+3”劳资恳谈协商机制,同时利用宣传册页、企业交流会、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在辖区规模以上用工企业推广使用恳谈协商机制。目前,新安街道制造业500人以上用工企业全部建立了恳谈协商机制。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