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动态 >
重庆“5·30”矿难按工伤规定计算赔偿费
www.110.com 2010-07-15 11:53

  5月30日10时55分左右,位于重庆市綦江县的重庆松藻煤电同华煤矿一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突出事故,截至5月30日21时搜救工作基本结束时,当班入井131人中30人,101人出井生还,其中59人受伤。重庆“5·30”矿难发生后,重庆紧急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分片区落实30名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事项。此外,事故造成的59名伤员目前情况稳定,尚无生命危险。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副总经理胡晓英称,遇难者赔偿工作已经展开。

  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文才进表示,对于“5·30”矿难遇难人员的赔偿问题,将严格按照《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费。对于补偿金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给予补偿;补偿金高于20万元的按政策计算。由于部分遇难者家庭特别贫困,重庆能源集团已向全集团30多万名职工及家属发出募捐号召,再给予特困死者家属一定的困难补助。

  事故中的59名伤员已分别送往重庆市主城区及綦江县各家医院抢救。截至31日14点30分,伤员情况稳定,尚无生命危险。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31日在矿难现场介绍,鉴于此次事故已经造成30名工人遇难,负责处理重庆松藻煤电同华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突出事故的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即将成立,调查组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尽快查清事故性质、原因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