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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能以实物支付工资
www.110.com 2010-07-15 11:53

  编辑同志:

  我来到某商场做售货员已经5年了,商场的效益一直都不错。但自2008年10月份以来,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商场效益开始下降。前不久,商场老板以经营困难、企业亏损致使无资金支付为由,要求我们自己在商场挑选相应价值的货物来抵付工资。对这种做法,我们职工都非常不满,但却没有一个人公开提出来,因为所有员工的命运都操纵在商场老板手里,如果不答应老板的要求,就很有可能会落个工资没要到、货物也没拿到的结局。面对这种情况,我也感到左右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请问:企业可以用实物支付工资吗?王贵峰

  王贵峰读者:

  你们商场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商场老板以现金支付你的工资。

  为了充分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的合法权益,同时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特地制定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该《规定》第5条明确指出:“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由此可知,不论出于何种因素,不以法定货币支付而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工资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所以,有上述“规定”作为后盾,你们职工完全有权利拒绝商场老板以货物抵工资的做法。如果商场老板坚持不用法定货币支付工资,你们可以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19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梅法

  稿件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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