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无合同付2倍月工资 劳动合同短期化有望改变
www.110.com 2010-07-15 11:54
昨天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45票赞成,一个未按表决器的高票,通过了旨在高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家表示,这个高票的结果表明的立法原则和价值取向获得高度共识,在构建和谐方面走出了第一步。
据悉,《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施行前依法订立、且在该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该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该法施行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该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该法施行后解除或终止,依照该法有关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该法施行前按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补偿的,按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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