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动态 >
深圳:文凭验证费十元涨到百元
www.110.com 2010-08-06 16:49

深圳新闻网讯 有着名牌大学国际金融本科文凭的周先生三个月前被了,在深圳人才市场找了一个多月的工作。他投了数十份简历,好不容易有个单位有意向聘用,却对他的毕业证有疑虑,要求他做文凭验证。周先生排了半小时队,从腰包里掏了150元做文凭验证。这是记者昨天在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文凭验证室遇到的一幕。

    每到人才中心的开放日,该中心的文凭验证室就显得特别忙碌,这里总能看到不少求职人员排队验证。大部分求职者表示,找工作的时候很多招聘单位要求做文凭验证;也有人是因为招调工需要前来做学历验证。告示牌上写着:毕业证验证费100元,20个工作日内可取,如需办理加急,5个工作日内可取,但须另加50元。

    求职者验证费出得太冤

    “我觉得找工作那么难,验一下150元,觉得挺贵的。每天都有那么多求职的人,要验证就要交钱。我们辛辛苦苦读完大学,还要自己花150元验个真假。希望免费好,因为找工作的花费越来越大。”周先生对记者说。

    求职者反映,验证不仅要花钱,而且验证程序多时间长。验证程序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部分较早及复杂学历顺延,高校放假期间顺延。一些外地求职者来深,为等待验证报告增加时间成本。

    准备招用周先生的某基金公司人事部主管刘女士无奈地表示,现在的假证泛滥,作为企业根本无法甄别学历证书的真伪,为了保险起见,公司对拟招录人员都要求他们自己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做文凭验证,费用自理。记者问验证费能不能由公司来出?刘女士说,现在企业经营环境也不好,在招聘方面没有验证这种专门的费用,报销不了。

    据记者了解,要求提供学历验证报告的多为一些企事业、深圳招调工部门等。不少求职者认为,文凭验证本身的确有必要,但是谁主张,谁举证,用人单位如果怀疑别人学历的真实性,那就让用人单位掏钱去验证,这笔钱不该让本来经济就拮据的求职者出。也有求职人员认为,150元的文凭验证收费太贵,人事部门应该把文凭验证作为公共服务,免费提供给有需要的人员。

    市民声音:这项收费不合理

    “企业要求验证是没有错的,人才中心这个验证费用不应该这样收,真的过高了。正规院校的大学毕业生,学校颁发了毕业证和学位证,都是经过国家教育部门认定的,应该具有权威性。现在因为少数持假证的人,却要大部分求职者花钱证明学历,我觉得很不合理。等于是把社会成本都摊到了求职者的身上。”毕业于武汉某国家级重点大学法律专业的求职者宋先生说。

    宋先生表示,通过有关资料显示,深圳人才中心每年的验证量在8万人次,按100元/次,其验证收费就是800万元。还不包括加急费用等。这笔费用来自一个个在求职市场的找工者的腰包。验证费实际上加大了人才流动的成本,对企业和求职者都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深圳市高新区某软件公司的人事总经理赵先生表示,即使目前不能免费,人才中心也应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降低验证费用。特别是在目前经济紧缩期,企业和求职者都面对比较困难的环境。人才中心作为人才服务机构,也要想办法营造良好的人才流动环境。

    人才中心:收费有政策依据

    记者就验证费采访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征信部部长陈滔滔。陈部长介绍说,从1997年开始,该中心的学历验证费从10元、20元、30元、50元一直涨到现在的100元。2007年年底,正式成为国家教育部授权的26家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之一,学历验证费才涨价为100元。在有些收费项目上,深圳还低于国家和其他省市的标准。记者在该中心网站上查阅显示,“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文凭验证室是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深圳地区唯一的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的专门机构,提供大专以上(含大专)境内文凭的验证服务(批准文号:教毕指200706号,授权编号:第016号)。”

    陈部长说,“教育部一直是验证费100元,加急费还是另收100元,在深圳跟教育部争取以后,全国只有深圳执行的是加急费50元,全国只有我们争取到了。”

    陈部长强调,学历验证不存在暴利,也并非像一些人认为的,仅仅输入学历证书编码那样简单。每份学历的验证需要通过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各高校层层核查,是个不小的工作量。陈部长说,“通过这些程序做完以后,这些事情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利润。这100元验证费人才中心只是代收,留下一点点,然后包含教育部有个费用,还有各省教育厅和各高校的协查费用,都在这100元里头出了。”

    那么,在当前就业形势严峻的背景下,是否可能减免文凭验证的收费?对此,陈滔滔表示:“我们执行的完全是教育部的标准,我们是不能自定标准的,因为这个是全国统一的一个标准,统一的一个规范,所以这个价格我们是控制不了。如果教育部降的话,我们才能降。还有一个误解的是认为我们是代表政府机构,实际上验证是个企业行为,是个收费行为,属于社会服务,听教育部说他们也咨询过发改委物价司,发改委物价司的意见是验证这个业务它属于社会服务,自愿有偿。”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