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动态 >
劳动部门口头拒绝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违法
www.110.com 2010-08-06 16:50

2009年1月,临沂市民李某在驾驶摩托车上班途中不幸发生车祸受伤,花去医疗费3万元。出院以后,李某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但工作人员却以李某无证驾驶为由口头拒绝了其申请。无奈之下,李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决当地劳动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法院审理后认定劳动部门的行为违法,并判决其按规定及时受理李某的工伤认定申请。

    评析: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第7条规定: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只要填写了《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交了与建立的有效证明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诊断证明书,属于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应当受理。劳动保障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本案中,李某向当地劳动部门提交了完整的申请资料,劳动部门依法应当受理,即使不受理,也应当做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而不能口头拒绝其工伤认定申请。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