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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富士康职员跳楼 员工需签“不自杀协议”
www.110.com 2010-08-11 15:26



致富士康同仁的一封信
(5月25日下午要求员工签署)


亲爱的同仁:
热忱欢迎您加入富士康科技集团大家庭!
作为您美满职涯的新里程以及快乐人生的大舞台,富士康将为您提供:可发挥经验与智慧的职业舞台和劳动环境,完备的生活设施,学习与娱乐所需的各类文体场地、设施、活动等,以及解决员工实际困难的关爱服务。
请您务必知悉:
1、一旦您或您周边的同仁在工作、生活、学习、情感、家庭、身体等方面遇上了烦恼、挫折、委屈、困窘,您可以求助于或通报集团公司的“员工关爱中心”热线78585(请帮我帮我),公司将安排专人为您或同仁排忧解难。对于您提供的信息防止了其他同仁之意外事件发生,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
2、若您由其它非紧急的问题,也可以通过集团投诉中心热线15000、工会维权热线81111及总裁信箱、员工意见箱、工会信箱等管道进行反映,公司也将安排专人进行处理。
同时,请您务必理解:
1、公司诚信守法经营和管理,并尊重和关怀员工
2、基于国家法律、集团制度和人道关怀之原则,集团对员工意外事件的处理均依法依规进行,对员工意外事件(含自杀、自残等),公司将不支付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赔付项目,但定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依法补偿,并进行合理抚恤工作。
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将以预防为主,不断扩大投入。为了提醒您,集团特致本公开信并由您签署确认本文件。
最后,祝您在富士康大家庭里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富士康科技集团
2010年5月


本人已知悉上述公开信之内容及集团公司在员工关怀上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和帮助,了解各种救助途径和方式,本人承诺如下:
1、在公司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若遇有问题和困难,定会及时向“员工关爱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或求助,以得到帮助和解决;
2、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遇到较大困难或挫折会及时联系亲属排解,或向公司主管反映,亦同意由公司同仁或人资人员与亲属取得联络和沟通,但绝不以极端方式伤害自己或他人;同意公司基于保护本人或他人健康的目的,在本人身体或精神出现异常情况下将本人送医治疗;
3若发生非公司责任原因导致的意外伤亡事件(含自杀、自残等),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本人或家属绝不向公司提出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过当诉求,绝不采取过激行为导致公司名誉受损或给公司正常生产营业秩序造成困扰。
以上事项本人已知悉并确认


——————(签名)
工号: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联络方式:
紧急联络亲属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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