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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30条”促劳动关系和谐 注重员工发展
www.110.com 2010-08-11 15:28

6月26日,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构建和谐的若干意见》“30条”,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远思路和当前举措,强调以人为本,把关心人、注重人文关怀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并引导企业转变经营理念,更加注重人性化管理,构建以人为本、和谐共处、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新型社会主义劳动关系。

    “重物轻人”易引发不和谐

    “30条”指出,近期我市劳动关系不和谐引发的突出问题,是传统发展模式“重物轻人”造成的必然结果。

    这些不和谐因素主要表现为: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强度大、偏低、超时加班;少数企业欠薪问题突出,侵害劳动者权益;有些企业漠视员工的精神追求,缺乏人文关怀;劳动利益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等。

    “从长远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路。”站在这一认识高度上,“30条”提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思路:

    从以人为本的高度,把关心人、注重人文关怀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要把以人为本体现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中,充分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大力实施自主创新主导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鼓励产业高端化发展,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培植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腾笼换鸟”和“双转移”步伐,加大企业技术改造的财政支持力度,强力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改善企业生产环境,降低企业劳动强度。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当前要重点改善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引导企业转变经营理念,更加注重人性化管理,加强对员工的人文关怀,改善员工生产生活条件,使员工更加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构建以人为本、和谐共处、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新型社会主义劳动关系。

    政府对企业既帮助又监管

    “30条”明确了政府、企业和社会三方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上的责任。

    “30条”提出,政府要为企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府服务环境、安全的社会环境,同时要监管用工环境,完善企业工资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制度,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健全企业党群组织。

    针对部分老工业区规划布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30条”提出,科学规划大型制造企业的生产生活功能布局,解决其功能不完善、生产生活区比例不协调、密度过大等问题,在老工业区改造和新工业区的规划中引入新理念,努力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要的规划布局。

    加快推进老工业区公共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加大政府对老工业区改造的投入,加快企业生产生活区的交通、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优质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30条”还提出:依据相关法规督促企业清理厂规厂纪,对不合法的内容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相关法规,加快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关系集体协商条例》;大力开展律法规宣传工作,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企业要以人为本永续发展

    “30条”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张企业顺应变化转变经营观念,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加强人文关怀和文化建设。

    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永续发展”的理念,摒弃“重资本,轻劳动”的思想观念,强化员工主体意识,正确认识和评价员工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把劳动摆在与资本、土地、管理同等地位,在追求企业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员工的全面发展,通过员工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实现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

    针对“80后”、“90后”新生代年轻务工者的特点,企业要更加关注、尊重他们的精神追求。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完善企业内部文化设施,健全各种文化体育队伍,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促进员工身心健康,形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

    “30条”提出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激励机制: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企业家,对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各级党委、政府在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荣誉市民,评选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时,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作为重要参考指标;政府部门在对企业进行有关评价、认证及选择政府采购供应商、政府工程承包商等工作时,要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鼓励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等采取相关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30条”还提出要健全企业心理咨询服务队伍,加强对员工的心理方面的培训和辅导,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引导员工正确对待工作、生活、感情、疾病等问题,增强抗压和耐挫能力。

    让来深务工人员共享发展成果

    “30条”提出加快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基本公共服务全面、平等地惠及全市居民,努力实现区域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让所有对深圳作出贡献的来深务工人员都能享受深圳的发展成果。

    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在来深务工人员密集的地区,建立健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增建文体设施,丰富文体活动。在来深务工人员出行频繁的区域增设公交线路,降低出行成本。

    逐步完善来深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安排制度,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招收来深务工人员子女的民办学校按规定提供适当财政补贴。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深务工人员子女予以积极妥善的安排。

    进一步完善来深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的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少儿医保覆盖面,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修改完善保险条例,逐步将来深务工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范围。探索建立来深务工人员医疗救济制度。

    “30条”还提出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和创新社区与企业协同管理的新模式,将基层社区的公共服务延伸到企业内部。

    拓宽来深务工人员入户渠道

    “30条”提出了强化社会激励机制的多项重要举措:

    完善激励机制。提高来深务工人员政治待遇,增加来深务工人员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额。鼓励来深务工人员奉献社会、贡献深圳,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技能比武,授予有突出贡献、有重大创新、比武优胜者以技术标兵和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拓宽来深务工人员入户渠道。继续完善技术技能迁户、投资纳税迁户等政策。凡获得深圳市级荣誉称号的,可自愿将户籍迁入深圳。研究实施来深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政策,按照个人素质、就业能力、参保情况、居住情况、累计贡献及遵纪守法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积分,总分达到一定数值的即可入户。

    ■专家解读:这是影响深圳劳动关系的重要决策

    孟伟(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教授):深圳市委、市政府昨天发布《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是在我市劳动关系诸多不和谐因素凸显的新形势下做出的重要决策,反应及时,考虑全面,看得深远,措施细致到位,对深圳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具有积极意义。

    《若干意见》提出了深圳从生产方式到管理方式都要转变的重要思想,不仅要从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变,还要从传统管理方式向现代管理方式转变,革除“重物轻人”的传统发展弊端,更加注重人性化管理。因为有了这些深刻的认识,才能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

    《若干意见》显然看到了深圳这个移民城市的新的用工特点:与那些在当地工厂上班、下班就回家的工人不同,离开老家来到深圳的新一代农民工处于一个相同的年龄段,只有一个代际,没有老中青结合的合理结构,没有社会交际,缺少人文关怀,容易因孤独而走向极端。

    《若干意见》提出的措施针对性强,切实有效。企业应当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不光是让工人劳动挣钱,还要让他们有组织、有交际,获得来自群体的支撑;政府有责任告诉新一代农民工的责任和权利是什么,有哪些,帮助他们尽快融入这个城市;社会支持系统也应适时介入,提供心理咨询等服务,使他们能够正确对待挫折和困难。

    这是一个深刻影响深圳劳动关系的重要决策。相信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若干意见》提出的重要措施落实到位,深圳的劳动关系必将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而变得越来越和谐。

    记者 蔡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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