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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认定工伤95万人 评定伤残等级近40万人
www.110.com 2010-08-11 15:28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发布了2009年度认定和鉴定统计结果。2009年,我国认定工伤人数超过95万人,工亡人数有所下降,伤残等级评定人数近40万人。争议出现上涨。

    据统计,2009年全国认定工伤人数953061人,比上年增加1364人,增长0.1%。因工死亡人数为16760人,比上年减少2363人。从工伤人数的分布看,前三位依次是浙江、广东和江苏,三省的工伤人数分别比上年减少了1.3%、7.0%和3.3%。从发生工伤的原因看,第一位是在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此类工伤占认定工伤人数的87.4%;第二位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此类工伤占认定工伤人数的5.7%;第三位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此类工伤占认定工伤人数的2.7%。统计显示,工伤人数没有随参保人数的增加而增加。

    据悉,全国工伤认定争议的行政复议比上年增长14.6%,行政诉讼比上年增长35.2%,认定争议仍呈现增长趋势,未参保者占70%左右。

    到2009年底,全国评定伤残等级人数为394167人,比上年增加18231人,增长4.8%。其中,评定为一至四级的人数为22472人,占总数的5.7%,比上年减少389人;评定为五至六级的人数为27770人,占总数的7%,比上年减少1550人;评定为七至十级的人数为343925人,占总数的87.3%,比上年增加20170人。据悉,近年来一至六级伤残人数逐年下降,而七至人数逐年增加。 (记者 武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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