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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白领遭遇“无薪休假”
www.110.com 2010-08-23 17:07

    律师说法:强迫无薪,需支付最低生活费

    “什么时候可以不,什么时候能好好休假?”职场人士常常感叹生活太累,总希望能歇一下,可一旦真正遇到长假了,又会禁不住担心:我还可以再上班吗,这个假要休到什么时候?如此悲观,只因为他们遇到的是“无薪休假”。

    “无薪休假”的概念是金融危机后流行起来的,为了削减开支,一些企业采用了这种比较折中的办法,相对于,大多数企业和员工都认同了这种方法,并且被迫体验其中的悲与喜。

    缘起:非常时期的应对之举

    在西方,无薪休假是企业控制人事成本的常用手段之一,2008年年底,美国硅谷的戴尔、苹果等公司宣布员工无薪休假;在香港,国泰航空也推出了员工无薪休假的措施。无薪假期从两周到一年不等,由市场决定。甚至美国加州州长也曾发布一项政令,命令州立机构员工从2009年2月1日起每月无薪休假两天,以缓解财政危机。

    中国的“无薪休假”主要是由外企率先实行的,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年底,一些著名的外企就开始实行这项政策。某会计事务所员工告诉记者:“2008年年底,我们每一位员工都收到一份‘无薪休假’的邮件,大意是从现在开始,每月休4天无薪假,直到2010年4月份结束,不过今年形势好转,11月时基本已恢复正常。”

    为了避免触犯法律,很多企业都是事先跟员工讲明缘由,然后鼓励员工申请无薪假。“在那样的大环境下,无薪休假总比裁员要好,可喜的是大部分人都申请了这项休假,与公司共渡难关。”某外企的人力资源部门对外解释道。

    一些私企和民企也推行了这项措施。某服装厂的人力资源经理谈道:“我们一直都有这样的放假措施,有活了,工人们加班加点地干,碰到淡季的时候,休一两个月都有可能,因为没工资,时间久了,工人们会另找工作。”记者了解到,这些企业的无薪休假是老板一句话就决定了的,员工并无维权意识。

    延伸:

    从被迫到自愿的无薪休假

    无薪休假,在金融危机时是作为一种控制成本的手段,可是当危机过去时,能否尝试将它作为一种新的休假制度,使员工更好地平衡工作和生活呢?宝洁公司在这方面做了尝试:如果家里遇到一些突发事情,比如,生小孩、照顾生病的老人、结婚等等,员工可以自愿申请无薪假,最长一年时间,在这期间,公司为他保留岗位和其他福利,目的就是为了最大化平衡员工的工作和生活。

    遭遇无薪休假:他们都在做什么?

    未雨绸缪找工作

    王先生是某服装厂的人力资源副经理,从金融危机开始,他经历了两次无薪休假,一次是今年年初,每月休5天,工资减少四分之一。那段时间,全公司实行无薪休假,上四休三,从最基层的车间工人,到高层的部门领导,都未能幸免。

    第二次是从8月份开始,服装产业进入淡季,无薪休假也好像成为默认的潜规则,可这次,王先生觉得不能再这样耗下去了,房子要供,孩子要养,他必须换一份能挣钱的工作。在这家企业待了4年,也曾有跳槽的冲动,现在刚好是一个契机。

    于是在休假的日子里,王先生泡求职网站,跑人才市场,寻找心仪的企业,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最终在同行的推荐下进入一家比较规范的大企业,也算是提早结束了无薪休假。

    无奈接受做兼职

    “从明天开始,全体员工开始无薪休假,预计一个月时间,每人会有最基本的生活补助,普通员工每天30元,经理级别的50元。”9月份,当老板宣布这个消息时,向南的头“嗡”的一下就大了,他刚跳槽到这家广告公司,上班不到一个月,就遇到这倒霉事。

    向南决定利用这段时间赚点外快,于是,在休假第二天便去批发市场考察,最后决定卖一些女性小饰品。在天桥上摆摊的第一天晚上,他觉得很不自在,总怕碰到熟人,那天晚上,他卖出了一条项链,赚了5元钱。第二天晚上,他坦然多了,开始主动招揽顾客。“赚钱不多,但能打发这段无聊的时间,两周后,公司接了一个大单,我们又回去上班了。” 向南说,以后碰到类似休假时,会将练摊进行到底。

    欣然响应生小孩

    在著名的外企工作,压力一直很大,加班是常态,某会计事务所职员程小姐30岁了,一直不敢怀孕。这次金融危机使他们工作量一下少了很多,程小姐决定趁这个机会生个小宝宝。今年2月份时,程小姐已经怀孕6个月了,行动不太方便,公司的无薪休假制度刚好可以让她好好休息一下。“我们部门每月无薪休4天,可以自己决定连休还是分开休,我每周五休假,到周一上班。虽然工资少了一些,但老公能养家,我没什么后顾之忧。”等到公司步入常态,她也已经休完产假。

    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曾祥明律师指出:若双方以互相约定的方式确定无薪休假的时间,法律并不干涉。如果员工被迫无薪休假,则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报酬。《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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