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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违章员工能扣发工资?
www.110.com 2010-08-23 17:07

    钱某等2名职工今年4月到沂水县某娱乐公司工作。因行业特殊,该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过程中严禁携带现金进入工作场所,否则按《》等相关规定辞退。但在今年6月,钱某等2名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无意中先后两次携带现金进入工作场所。此情况被娱乐公司老板在监控录像中发现,于是公司对他们进行了处分,并告知他们因严重违反的规章制度,被扣发当月,。钱某等2名职工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同意扣发工资。在多次要求发放工资未果的情况下,遂求助于当地监察部门。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认为,《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33条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该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工资不能随意扣发,即使职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合同,也应一次付清其应得的工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后,依法对该娱乐公司做出了处理,并将要回的工资送到钱某等2名职工手中。

    小编分析

    对于本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不管劳动者是因为何种原因,只要是正常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不能因此而剥夺劳动者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享有的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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