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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立法备受关注的积极意义
www.110.com 2010-07-13 15:50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草案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法治教育的过程,是培育和提升民主意识的过程,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过程

     自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全社会公布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以来,劳动合同立法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人们纷纷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对该立法草案建言献策,多家媒体为此开辟了读者来信专栏。中华全国总工会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网站上开辟了专门网页进行问卷调查,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新华社4月7日的消息说,最近一周(3月27日至4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收到社会各界有关劳动合同法草案的意见3.2万多件。

    报道说,公众所关注的问题除涉及法律适用范围、劳动合同短期化、期限、经济补偿金标准、同工不同酬、等若干方面外,还提出了一系列当前与劳动者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希望这些都能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得到明确和体现。比如,农民工问题、恶意欠薪处罚问题、部门的监管责任问题、突出工会组织的作用问题等等。

    诚然,一部劳动合同立法不可能解决当前所有的涉及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但是,立法的过程就是为人们的相关行为和相互关系确立规则的过程。人们对劳动合同立法的热切关注和积极建议表明,我们对法治两字普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尽管立法工作具有专业性和精密性的特点,但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听取民意、汲取民智,实现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则是现代法治文明对于立法工作的天然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公众修改意见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法治教育的过程,是培育和提升民主意识的过程,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过程。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职工群众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诉求表达得越充分,意见反映得越深入,建议主张得越全面,则这种法治教育的效果势必越好。那种认为“说了也白说”、“再反映也没用”的观点,自然会渐渐失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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