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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公章不一致 劳动合同变废纸维权难
www.110.com 2010-07-13 15:50

原本以为去年已经跟任职的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但到了今年,这份“合同”却转眼间就成了一张废纸。日前,从河南来东莞打工的尹先生向记者反映了这么一件怪事。

河南来东莞打工的尹先生出示了一份2007年签订的“”,但“合同”的另一方——即尹先生先前任职的凤岗镇智佳塑胶电子厂(下简称“智佳”),从今年1月起一直拒绝承认自己签过这份合同,并要求与工人们重新签订一份期限只有一年,且工资水平远远不如之前的合同。

、仲裁均未解决问题后,劳资双方终于闹上法庭。然而,法院一审判决却让尹先生等8位工人很失望,东莞市人民法院最终支持了智佳的请求,认定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效,而理由也很简单:法院认定尹先生提供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上的公章与智佳目前提供的公章之间存在明显的样式差别,是一枚“假公章”。尹先生等8位工人却认为,这一切都是厂方用假公章骗员工“签”假合同的伎俩。

工人:

智佳利用假公章欺骗员工

尹先生找到记者时,表现得非常气愤:“智佳就是在耍手段欺骗我们员工。”尹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东莞市劳动合同”。根据这份合同,由于尹先生在智佳工作已经有13年,因此在2007年1月1日与智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然而到了今年1月,智佳忽然就不认账了,又提出要跟我们签订新劳动合同”,尹先生表示他当时也觉得很困惑,怎么去年刚签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又要签新合同呢?直到拿到了新的合同文本,尹先生大吃一惊,“智佳提出的工资竟然从原来的1800元变成了1440元,更重要的是,合同年限从‘无固定期限’变成了一年。”协商无果后,双方只好打起了官司。

8月15日,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决尹先生一方败诉。“法院主要就是根据两个公章的外形差别认定我们提供的这份2007年的合同是假的。”尹先生说。

记者注意到,2007年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上的智佳的“公章”外围确实有三个明显的缺口(见图1)。尹先生又向记者出示了智佳的诉讼答辩状,答辩状上智佳的公章却是“圆满无缺”的,而且其直径也比合同上的“公章”大1毫米左右(见图2)。记者还发现,工人们手中的这份劳动合同并没有劳动部门的鉴证章,对此,尹先生解释说:“我们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根本不可能看得那么细致。况且,作为员工也不可能仅仅因为没有鉴证章就不签这样一份条件优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啊。”

“尽管裁决和法院一审我们都败诉了,但我们肯定会上诉到底的。”尹先生向记者说。

厂方:

“去村委会了解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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