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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终身合同
www.110.com 2010-07-13 16:54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怪现象呢?主要是由于员工和用人单位对无固定期限的都存在一种误解,即认为就是终身合同,甚至是固定合同。
  其实,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是相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未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限的一种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了未约定合同履行期限外,具备一般劳动合同的所有属性,也存在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情形。
  比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并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再比如,员工被劳动教养或因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执行收容教育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对用人单位来说,即使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发生法定或约定的终止和解除情形,用人单位还是可以根据规定终止;与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相比,除了不能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权利并没有受到过多限制。
  相反,对于一些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行业来说,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主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留住核心人才、高级管理人才会更有吸引力。
  而对员工来说,不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上,事实难料,一旦发生法定终止事项,员工终难逃被用人单位“炒鱿鱼”的厄运。切记只有独善其身,才能永远处于主动地位,笑傲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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