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内容摘要:无固定期限是《》规定的三种劳动合同形式之一,研究的法律适用问题对于稳定我国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劳动关系具有极其重要意义。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过于严格,实践中很难起到其应有的作用,造成用人单位普遍地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短期化,这样不利于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和稳定社会关系。基于此,我们应扩大界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做出不利于用人单位的规定,将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视为无固定劳动合同加以保护。
关键词:无固定劳动合同 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适用
一、据以研究的疑难民事纠纷实例
某甲于1985年8月从学校毕业后分配到济南某机床公司。1995年国家实行用工劳动合同制度时,机床公司于同年9月与包括某甲在内的一千三百多名职工签定了为期十年的劳动合同。2005年9月,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机床公司制定了《关于签订和续订劳动合同的年限规定》,向劳动合同到期的每个职工发放了续签劳动合同申请表,要求每个职工只能按该文规定的续签年限向公司提起申请,否则一律终止劳动合同。该公司的职工大都与单位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只有某甲认为自己在单位已工作了20年,符合《劳动法》第二十条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坚持要求单位与她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便,遂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单位提出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但单位不同意,于是甲走上了漫漫维权之路:先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驳回了甲的仲裁请求,甲不服,又起诉到法院,最终一审和二审法院都支持了甲的诉讼请求。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上述案例主要涉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定问题。那么,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正常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可以存续到劳动者时为止的劳动合同{1}。在《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定义为: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可以称为不定期劳动合同{2}或无定期劳动合同{3},它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劳动关系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情况下,劳动关系才终止。由上可以看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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