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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矿乡其它制度及工作职责(2)
www.110.com 2010-07-05 17:03

  三、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每月对所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大检查,同时对所属单位、企事业、重点场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督查和检查。

  四、凡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五、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负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详实记录在案,根据隐患程序,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重大危险源或予以关闭的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黄土矿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培训,提高安全思想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集中对各部门领导、各村干部、管理人员、驾驶员、业主及各类从业人员进行认真培训,每年培训率要达到100%,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进行全民安全教育。

  二、各村委会,对村民群众的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教育面达到95%。

  三、各中、小学校对职工及学生的安全学习教育,每周不得少于1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四、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在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职工的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小于2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五、对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凡因未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因此而酿成伤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黄土矿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研究、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机构,明确责任人,乡及乡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行政村委会、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担任,并落实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

  二、每月召开一次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或例会,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提出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指示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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