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又到了高发期。去年开始实施的新《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力度空前加大,劳动者维权意识也快速提高,劳动者因事件,频繁与企业雇主产生争议,或将企业告上机构或法庭,或者采取极端行动“讨个公道”。 来自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美亚保险公司的数据显示,近两年来,广东省因工伤事件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和“雇主责任险”理陪案件出现了急速上升的势头,表明因工伤事件造成的企业雇主责任风险越来越大。 工伤事件有增无减 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仲裁管理处尹歆捷科长透露,近两年来,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总量出现了大幅飙升的势头。2008年,仲裁案件总量达30万宗。今年前三季度,仲裁案件总量已经超过30万宗,预计全年仲裁案件总量有望达到40万—50万宗。其中,很多都是因为工伤赔偿分歧引发的争议。 记者了解到,尽管新《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包含),但由于工伤保险的赔付额相对较低,劳动者往往希望企业能给予更多的赔付,由此引发众多争议。 由于广东制造业发达,劳动密集型企业数量众多,工伤事故发生频率也相当高。美亚保险广东分公司总经理符杰权告诉记者,该公司2007年收到“雇主责任险”理陪案件6124宗,2008年共收到案件9808宗,今年1—10月已经收到案件11000宗。理陪案件总体呈现急剧上升的趋势,表明企业工伤事件有增无减。 雇主责任险为雇主分忧 企业工伤事件有增无减,对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经营都会产生程度不一的影响。更值得雇主关注的是,从广东省人保厅及美亚保险获得的信息显示,劳动者因工伤获得的赔付及希望获得的赔付额也在不断提高,这也意味着雇主的责任越来越大。 前不久,东莞一位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失去右臂),私人企业主只愿意赔10多万元。原告不接受,将企业主告上法庭,最后法庭判决赔付38万元。经营遭遇困难的企业主不得不卖车来支付这笔费用。“事情发生之前,我就向该企业主推荐雇主责任险,但该企业主认为没有必要购买。如果该企业主此前购买了雇主责任险,就不会背负这么重的压力了。”东莞太平洋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张先生告诉记者。 广东某家具厂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厂共有操作工人60多人,在过去一年中有28个工人发生各种工伤事故,老板在支付大笔赔偿费之后,痛定思痛,购买了“雇主责任险”,以缓解自身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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