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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半天假成一纸空文
www.110.com 2010-07-02 18:04

  今天是“五四”青年节,按照国务院有关决定,14周岁以上的青年可在5月4日享受半天假期。

  但据了解,超过七成的适龄青年都明确表示没有或不知道“半天假”,而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都没有下发青年员工在“五四”节当天放假半天的通知。

  因此,尽管有国家相关规定,但是已经实行了两年的“五四”青年节“半天假”在今年很可能又再成为“一纸空文”。有不少青年直言:“感觉‘五四’青年节‘半天假’有点假。”

  其实,如果14岁至28岁青年对“五四”青年节半天假有任何疑问或未能享受合法的放假权益,都可拨打广州市青少年服务台12355进行投诉。

  那么如果五四没有半天假放,是否有加班费?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找到了以下条文:“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今年“五四”青年节为星期二,应视为正常工作日,即使职工上班,也不能够像“五一”那样获取三倍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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