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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成“海市蜃楼” 怎样才能结束无偿加班
www.110.com 2010-08-24 13:54

[真实案情]

    高许在一家有名的糕点厂上班,五一眼看就要到了,厂长召集职工开会是鼓励说:“五一黄金周了,这是我们的好节日!现在都说旅游拉动经济,这可是好时机啊,咱们可得抓住啦,今年五一大家努把力,好好干!赚够外地人的钱!回头咱们按正常的三倍算!”虽然大家因为不能外出旅游有些惋惜,但一想那三倍的工资都禁不住诱惑。于是劳动节期间糕点厂机器隆隆,职工们干得热火朝天。转眼到了中秋,厂里生产的月饼牌子老,定单源源不断,厂里急召30多名职工回厂,高许是做月饼的老师傅,自然也被召回应急,厂长拍着胸脯说:“保证按四倍算!”元旦节期间,厂里为了创收,专门设计生产了许多特色糕点,全厂职工又迎来了一个忙碌的假日。虽然每次厂长都说有加班工资,但大家都没有领到。职工几次问起来,厂长都说:“元旦的糕点赔了!没有厂子哪里有职工?我们每一个职工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和厂子的命运连在一起,这样咱们的厂子才能火起来,不是吗?至于工资嘛,元旦的就不发了,五一和中秋的都按三倍算!”高许心里纳闷着,怎么一会四倍,一会三倍,一会又没有了。这么不确定,老是老加班,要是以后工厂都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疑惑得不到工厂的答复,迫于无奈,高许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

[真实裁判]

    劳动争议仲裁委认为糕点厂应当向高许一次性支付五一、中秋节、元旦按照三倍计算支付除正常工资之外的加班工资。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糕点厂元旦节付给高许的加班费以正常工资的三倍来计。三次加班费累计4000元,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专家说法]

    中国劳动法智库网专家高峰律师分析:本案主要涉及的是节假日工资如何计算的问题,事实上关于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到底该拿几倍工资,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少的争议和关注,特别是广东省在制定《广东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草案)》时又一次明确认定为四倍的说法,更是引起了劳动者的广大关注。

    那么为了更好的宣传《劳动法》,使大家走出多节假日工资的误区,笔者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案中的情况,介绍一下到底节假日工资是三倍或是四倍?

    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那么具体对于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怎样计算呢?事实上,我们对于该条款的理解离不开国家关于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首先,我们应当来看在节假日不工作是否享有工资,显然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故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在节假日不上班应当得到正常的工资。其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上班的,劳动法规定的300%的工资标准,是否已经包括了不上班也应该享有的那部分正常工资呢?那么依据劳动部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年226号)的规定,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或者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则应该另外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我们可以明确的看到在这里规定的是:“另外向劳动者支付……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那么我们所得出的结论就是所谓的支付300%的工资是在正常标准的工资基础上另行加付加班费。

    那么我对节假日工作应得的工资至少应当是平时的四倍。所以,我们讲节假日工资到底是四倍还是三倍,都需要看这句话的前提是什么,如果说节假日加班工资应当是平时工资的三倍,如果说节假日工作应得工资自然是平时工资的四倍。

    高许三次加班都属于国家的法定休假日,糕点厂应支付给高许不低于正常工资三倍的加班工资报酬。但糕点厂已经按照正常的标准支付了高许月工资,故在进行计算节假日工资时应当平时日工资的三倍计算,故劳动争议仲裁委调解按照平时日工资标准的三倍计算工资,由糕点厂向高许支付,实际上高许在节假日加班获得了四倍于平时工资的。故劳动仲裁委主持的高许与糕点厂经调解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提示]

    因此法定休假日上班,劳动者应该拿到平时4倍的工资是劳动法关于节假日工资的准确规定。那么劳动者或是用人单位还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上班的,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而不得以安排劳动者以调休或补休的方式进行处理,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当然,如果仅是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既可以选择安排补休,也可以选择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即两倍的工资报酬。

    2、如果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节假日工作的情况下又安排补休代替法定的工资报酬,或者支付加班工资时低于法定的最低工资要求,都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如果拒绝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那么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关联法律链接]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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