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领他人工资后失踪企业难辞其咎
www.110.com 2010-08-24 14:10
小李(男)和小王(女)同在费县某企业打工,两人平日感情很好,周围的同事都以为两人在谈恋爱。2008年11月5日,小王有事请假没来上班,这天正好是单位发放的日子。小李在领取本人工资的同时,谎称小王委托他把工资代领出来。财务人员考虑到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信以为真,就将小王的1500元工资付给了小李。第二天,小李不辞而别,再也没回单位上班。小王回来后,找财务人员领取工资,但财务人员称钱已被小李领走,拒绝再次支付。小王认为自己并未委托小李代领工资,财务人员擅自将自己的工资支付给小李,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责任。双方争执不下,小王向当地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企业支付自己1500元工资。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18条规定:“企业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委托他人代领的,受委托人应当在代领时提供有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本案中,小李在代领工资时,并未出示小王签名盖章的委托书,企业财务人员仅凭小李的一面之言,就将小王的工资支付给小李,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仲裁委遂裁定该企业支付小王1500元工资。贾洪鹏 苏向东
- 上一篇:退休算旧账状告公司支付加班费
- 下一篇:劳动者劳动法权益维权问答
相关文章
- ·代领他人工资后失踪 企业难辞其咎
- ·代领他人工资福利据为己有构成何罪 关键是看该
- ·代领他人工资福利据为己有构成何罪 关键是看该
- ·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名称既是商标侵权也是不正
- ·企业未开离职证明 依法赔偿一月工资
- ·不签劳动合同企业“理由多” 支付双倍工资仲
- ·企业违法解约被判赔偿双倍工资
- ·陕西企业最低工资将保证年均15%递增
- ·河北企业2010退休涨工资细则
- ·低工资也会伤害企业
- ·2010年山西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细则>
- ·2009年日本企业平均工资现历史最大降幅
- ·常凯:靠压低工资发展的企业是没有前途的
- ·工资低消费高 三亚旅游企业面临招工难题
- ·农民工工资不许欠 大连曝光13家欠薪建筑企业
- ·陕西采取措施解决企业拖欠工资 欠薪逃匿严打
- ·辽宁确定2009企业工资指导线 增长基准线下调2%
- ·河南规定企业负责人工资涨幅须低于职工涨幅
- ·广东调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幅21.1%
- ·山西人力资源社保厅发布2010企业工资指导线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