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不能只按最低标准支付
www.110.com 2010-08-24 14:10
刘女士于2009年5月到某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约定为3个月:每月52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900元,实行计件工资。近日,刘女士到行政部门投诉,称她和其他职工一样干活,试用期每月工资520元不合法。
劳动保障部门经调查后认为,该公司2009年7月份的职工工资支付表显示,刘女士的工资数额是520元,投诉情况属实。《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刘女士在试用期的工资未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根据合同约定刘女士每月出勤天数只要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工资就应不少于720元。为此,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对该公司的劳动规章制度中的违法条款进行了纠正,并下达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补发了刘女士2009年6、7月份工资差额400元。薛守喜
- 上一篇: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应是另外支付百分之三百
- 下一篇:无效劳动合同影响工资支付吗?
相关文章
- ·试用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试用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试用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试用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试用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试用期工资标准和法律要求是?试用期工资标准
- ·用人单位向试用期劳动者支付工资的下限是多少
- ·试用期辞职 工资不能“打折”
- ·即使没有完成工作定额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标准
- ·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 ·试用期未签合同被辞退 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 ·用人单位包食宿劳动报酬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试用期工资标准和法律要求是?
-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工资标准该如何理解?
- ·试用期内也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者试用期间的工资能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试用期内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 ·试用期内也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 ·公司无故解聘试用期员工无合同照样可追回工资
- ·江苏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各类地区涨幅均超过12%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