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保障 > 工资福利 >
业务员试用期“零业绩“ 如何发工资?
www.110.com 2010-08-24 14:12

  业务员“零业绩“ 如何发?

 

  法官说法,

  员工一个多月未卖一桶油 公司依协议拒付工资 法院认定协议违法———

  张某与某设备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张某任公司润滑油销售代表,试用期3个月,基本工资每月1000元,若张某没有完成销售任务,公司有权不发试用期工资。

  因张某在此后的一个多月内未能推销出一桶润滑油,公司拒绝向其支付工资。张某向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其请求。设备公司对裁决不服,起诉至宣武法院。

  最终,宣武法院判决设备公司支付张某工资。

  法官说法

  我国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可见,张某虽与设备公司以真实意思表示签订了协议,但该协议中关于劳动者未完成销售任务,用人单位不支付报酬的约定违反了我国法律,应属无效,设备公司应按协议约定的标准向张某支付工资。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