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保障 > 解雇裁员 >
公司不签收辞职申请单怎么办
www.110.com 2010-08-24 14:48

    网友问题: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一段时间了,现在想辞职。并且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提前三十日向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写好了辞职申请书,给用人单位;可问题是用人单位拒绝签收。也正因为如此,好多打工仔打工妹只能丢掉工资选择自离!请问有那个好心人能够帮忙岀出主意。我再这里代表所有辞不到工拿不到工资的打工族谢谢你们了?

 

    网(www.ldzc.com)李迎春律师解答: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确实利用劳动者举证困难的弱点,在收到劳动者递交的辞职申请书后不签收,或者根本不接受劳动者的辞职申请,到头来反而说劳动者违法解除,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建议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可采用邮政特快专递EMS辞职申请,并且在快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的文件名称为“辞职申请书”,同时保留盖有邮戳的快递单据。书面通知后超过30日,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者仍可离职。原劳动部《关于劳动者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用人单位还需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