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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面对经济性裁员?
www.110.com 2010-08-24 14:48

  经济性的必经程序和注意事项

  步骤1

  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征求意见。

  企业说明情况时,还须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由于裁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并给职工造成生活负担,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企业须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依此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步骤2

  须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并听取意见。

  企业要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

  步骤3

  正式裁员时须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依法赔偿

  企业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后,要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注意1

  提交详细的裁减人员方案,并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

  方案内容包括:

  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注意2

  优先留用4种人员

  包括:与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员工。

  注意3

  不得裁减3类人员

  包括:

  患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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