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局、经济功能区劳动局(科),本局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各农民工定点培训单位、定点职业培训机构:
现将《珠海市劳动保障局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五月六日
抄送: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室。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9年5月6日印发
珠海市劳动保障局农民工和农村
劳动力转移培训检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农民工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市局决定5—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回头看”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一)市局成立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郭卫添
副组长:黄道平
成员:担任各检查小组负责人和市局相关业务科室的领导。
(二)培训就业科具体负责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检查的统筹协调工作。
(三)检查工作完成后,工作小组自行撤消。
二、检查对象
(一)市属、区属农民工定点培训单位;
(二)全市定点职业培训机构。
(三)负责核发市级农民工培训补助资金的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新区和高栏港区。
上述(一)、(二)项被检查对象名单,分别由市鉴定中心、区局提供给各检查小组。
三、检查内容
(一)市属、区属农民工定点培训单位2008年开展农民工培训的情况;2008年认定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有关情况,以及2008年开展本市农村劳动力培训情况。
(二)检查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新区和高栏港区劳动保障部门执行农民工培训管理制度情况,拨付、使用市本级2008年农民工培训配套补助资金情况,以及相关资料建档情况。
四、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从2009年5月8日—6月8日,为期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5月8日上午召开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检查工作会议,部署检查工作(全体检查人员参加)。
第二阶段:实施检查。5月8日至6月5日,由各检查小组负责人安排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逐项落实有关情况。
第三阶段:检查小结。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小组根据检查的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包括基本情况、好的方面和存在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等),并于6月8日前连同相关表格送交市局培训就业科。由市局培训就业科综合后草拟通报材料上报局领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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