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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质量技监局、财政
www.110.com 2010-07-02 15:4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由区质量技监局、财政局、局制定的《关于本区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项目的试行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四年六月十日

  关于本区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项目的试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区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项目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项目的实施提出如下试行办法:

  一、组建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伍的目的

  组建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伍对加强在用特种设备的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为本区“4050”人员提供相对稳定的就业岗位,以促进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

  二、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伍的任务

  特种设备安全协管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延伸,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伍的组建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实施属地化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协管队伍应充分利用贴近社区的优势,实现网格式区域覆盖,分级负责,落实责任,实现长效管理。其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

  (二)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三)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工作,做到定期巡查、抽查、专项检查相结合,实现全方位区域覆盖,不留死角;

  (四)定期向所在镇、街道以及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汇报巡查区域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五)发现安全隐患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告知使用单位纠正并报告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三、项目组织形式

  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伍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以非正规就业组织形式,在区组建特种设备安全协管服务社。我区共配备33名特种设备协管员,目前暂安排31名,除朱泾镇配备3名外,其余镇、街道各配备2名。

  四、人员招聘和培训

  (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招聘工作。招聘对象为:具有本区户籍,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的失业人员、下岗协保人员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使用操作工作经历的人员。特种设备安全协管服务社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或上岗协议,并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

  (二)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的上岗培训纳入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范围,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培训实施方案的制定,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培训与管理。经考核合格后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五、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伍的管理

  按照“统一管理、统一纪律”的原则对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伍实施管理。

  (一)业务管理与协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伍的业务管理,及时协调、处理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日常管理。镇、街道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对协管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内部监督。建议纳入各镇、街道安全办工作。

  六、经费标准与来源

  参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万人就业项目的试行办法》(沪府办[2004]3号)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项目的经费标准和来源:

  (一)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项目的经费标准

  1、协管员每人每月收入一般为1000元(包含交通、误餐费补贴),每月固定发放800元,另每月200元作为奖金,经考核后按季发放;

  2、招用失业人员的费按照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缴费标准或小城镇保险的缴费标准予以缴纳;

  3、劳动防护及识别用品费用为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

  4、必需的日常办公管理经费。

  (二)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项目经费按以下渠道和比例列支

  1、市财政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2、区县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月200元予以交通、误餐费补贴;

  3、各镇、街道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4、不足部分由区财政予以解决;

  5、今后如有收入调整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优惠政策

  参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组织实施万人就业项目的试行意见》(沪府办[2003]67号)的规定,享受有关组织形式、开办费补贴、培训费补贴、岗位补贴和交通误餐费补贴等优惠政策。

  附件:1、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聘用规定

  2、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工作规范

  3、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经费测算表

  金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金山区财政局

  金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四年六月二日

  附件1:

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聘用规定

  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聘用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协管人员招聘质量,制定本规定。

  一、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聘用工作,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镇、街道组织实施,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审核录用。

  二、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对受聘人员进行面试和测试,合格后录用。

  三、录用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不良诚信记录,适应工作岗位需要,自愿从事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工作;

  (二)本市户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失业人员、下岗协保人员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使用操作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上岗培训、轮训考核成绩未达到规定的要求,不再适应工作岗位需要,或有违纪违规行为,经教育未予改正的,录用单位可按规定终止聘用。

  附件2: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工作规范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工作规范的日常管理,特制定工作规范如下:

  一、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应听从指挥,服从调动,实行定岗、定域、定人、定时、定任务的岗位责任制。

  二、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应履行好巡查工作,做到对所管区域的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清楚。在巡查工作中,应着装整齐、行为规范,勤检查、多宣传,做好日常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应严格遵守执勤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因故不能上班的,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四、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应坚持公正、文明执勤,严禁徇私舞弊、索要钱物,严禁讽刺、刁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使用者。

  五、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3: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经费测算表

  为保证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的日常工作,对岗位工作经费测算如下:

  1、人员工资:9600元/每人*年(800元/每人*月)

  2、交通误餐补贴:2400元/每人*年(200元/每人*月)

  3、业务培训、奖励表彰费:600元/每人*年

  4、服装更新费:500元/每人*年

  5、社会保障费:2611元/每人*年(以招聘员工中80%为失业人员需缴纳此项费用计算)

  6、日常管理费:1400元/每人*年

  其中:

  (1)办公场所租赁400元/每人*年

  (2)通讯费用360元/每人*年

  (3)办公用品440元/每人*年

  (4)会议等其他管理费200元/每人*年

  以上合计每人每年17111元。33个就业岗位,每年需要资金564663元,其中市财政158400元,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79200元,各镇、街道158400元,区财政1686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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