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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企业试行劳
www.110.com 2010-07-02 16:05

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企业:

  为了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企业试行劳动保障政策顾问服务制度。现就试行劳动保障政策顾问服务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机制,积极建立企业劳动保障政策顾问制度

  企业劳动保障政策顾问服务制度,是指由企业聘请的劳动保障政策顾问对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代理企业办理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具体事务,帮助企业建立劳动保障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辖范围内企业建立劳动保障政策顾问服务制度工作的指导,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劳动保障事务方面遇到的问题;各类企业要把建立劳动保障政策顾问服务制度工作纳入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各类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顾问服务。

  为企业提供劳动保障政策顾问服务的机构,应当是经过法定程序注册登记、具有熟练掌握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熟悉劳动保障事务、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的机构。

  企业劳动保障政策顾问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工作受相关劳动保障部门法制机构的监督指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劳动保障政策顾问服务中介机构的监管,要建立企业劳动保障政策顾问监管制度。各企业在聘请劳动保障政策顾问后,应将政策顾问服务机构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及顾问的个人材料报相关劳动保障部门法制机构备案。

  二、规范服务,明确劳动保障政策顾问服务的内容

  受聘提供劳动保障政策顾问服务的机构及专业人员应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按照市场化模式向企业提供服务,帮助用人单位提高和改善劳动保障管理水平,树立以人为本、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形成职工和企业双方合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局面。

  企业劳动保障政策顾问具体服务项目由评聘双方共同商定,主要可以包括以下内容:劳动保障政策和法律咨询、仲裁或诉讼案件咨询及代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劳动保障政策顾问制度

  随着我省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通过主辅分离、改制重组等渠道重新焕发了生机,对全省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由于我省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不断完善之中,劳动关系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趋势,加上一些企业劳动保障法律和政策意识淡薄,在处理劳动关系时措施不规范,甚至损害职工合法权益,从而引发职工的不满情绪,给社会稳定和企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隐患。

  在企业建立劳动保障政策顾问服务制度,通过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中介组织向企业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帮助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指导企业正确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劳动关系纠纷,既可以保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又可以保障企业的自身利益,解除企业的各种后顾之忧,使企业全身心地投入市场竞争之中,对企业自身发展和完善我省市场经济体制具有积极意义。此外,劳动保障政策顾问对企业在改革改制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或全权代为处理,可以及时妥善处理由此带来的各种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从源头堵住此类影响社会稳定诱因的产生,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有利的条件。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各类企业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站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企业劳动保障政策顾问服务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政策顾问服务制度的好办法、好措施,并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加以推广,更好地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和谐的内部环境,进一步提高企业在省内外和国内外的综合竞争力,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00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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