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地不得自行提高企业基
www.110.com 2010-07-02 16:06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地不得自行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01〕50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地不得自行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通知
国办发〔2001〕50号(略)
相关文章
-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地不得自行提高企业基
-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地不得自行提高企业基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地不得自行提高企业基本养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版权局关于不得使用非法
-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企业合理使用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企业合理使用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企业合理使用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关于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科研计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加快解决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加快解决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
-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
- ·国家经贸委 《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
-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