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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
www.110.com 2010-07-02 16:06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切实加强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清欠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从11月29日开始市政府三个督查组分赴各旗县区及市直各委办局进行督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一)《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赤政字〔2004〕159号)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清欠工作领导责任制及具体工作人员责任落实情况;

(三)各地区、各部门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调查摸底情况、还款计划制定落实情况、三年内清欠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四)清欠目标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五)清欠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三、督查要求

市政府抽调市监察局、市建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具体负责各地区、各部门的督查工作。(具体名单附后)

督查组将采取听汇报、查看底册、自行抽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区、各部门的清欠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人员上报市建委、监察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对本地区、本部门清欠工作实行一周一报制,每周五上午10:00前分别报送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联系人:韩永发,联系电话:8337102、传真8367143)、市建委建筑业科(联系人:代英春,联系电话及传真:8360923)、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监察科(联系人:龙长林,联系电话:8348896、传真:8331718)。

各督查组要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按时完成督查工作,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督查结束后向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导小组汇报。

附:全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督查组名单(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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