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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全国冬季粮油安全生产大检
www.110.com 2010-07-02 16:07

  近日,国家粮食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1号)精神,结合粮食部门冬季粮油安全生产特点,发出《关于开展全国冬季粮油安全生产大检查及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04]1号)。通知要求: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中央的有关部署,2003年国家粮食局下发了5个明传电报,对粮食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和检查。各级粮食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总的形势较好,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比2002年有所下降。但是,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而且要不断加强。2003年各地上报的3起安全生产事故给我们的警示是,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不能有丝毫麻痹和侥幸心理。特别是各地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中,要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放松管理和人为纵火等事故的发生。冬季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各级粮食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面开展冬季粮油安全生产大检查

  请各地接到通知后,立即全面开展冬季粮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一把手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度的履行情况。三是粮食仓储与加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粮食仓储企业要把粮情检查作为重点,加大不安全粮处理力度,完善消防设施,加强重点部位夜间巡逻,确保储粮安全。特别是东北地区使用席穴囤储粮的防火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检查浅圆仓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做到规范操作。粮食加工企业要把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及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作为检查重点。四是储粮药剂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别是磷化氢等熏蒸药剂是否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确保有毒药物安全使用。五是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和安全事故上报、处理情况。大检查采取自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国家粮食局将派人对重点省份和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工作于元月底前结束。

  三、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各地粮食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早布置,有针对性采取措施,重点部位重点防范。要切实安排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

  四、实行紧急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春节期间如有紧急重大事故,各地要在妥善处理的同时,立即向国家粮食局报告。

  联系电话:010-63906078 传真:010-6390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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