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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扩大改革医药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劳动班
www.110.com 2010-07-06 14:34

  了保护医药有毒有害作业工人的健康,巩固一线队伍,促进生产的发展,近几年来,我们先后选择了一批重点医药企业,在危害较大的有毒有害作业工人中,进行了“定期轮流脱离接触”等劳动班制改革的试点,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经研究,决定今年再在一批医药企业进行扩大试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了便于加强领导,总结经验,今年扩大试点工作主要集中在原试点的部分省、市,其他省、市只选个别点进行。试点的办法及产品、工种范围,要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总局〔78〕劳护36号文批准的“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中医药部分和国家医药管理总局〔80〕国药劳字第538号《关于改进医药有毒有害工种劳动制度的试行办法》执行。

  二、各省、市扩大试点需要增加的劳动指标随文下达。该项劳动指标,要专项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为了适应医药有毒有害作业的要求,要注意招工质量,要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招工条件,招工办法,招工单位,请各地医药管理部门与劳动部门协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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