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规 > 劳动综合法规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质量技术
www.110.com 2010-07-06 14:35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以质技监局锅发〔1999〕217号和〔1999〕215号文件将修订后的《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和《锅炉化学清洗规则》予以公布。新规则自2000年3月1日起执行,原劳动部颁布的《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试行)和《低压锅炉化学清洗规则》同时废止。现将两个文件转发,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我局特种设备监察处,以便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

  附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颁布《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的通知

  (1999年9月21日 质技监局锅发〔1999〕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解放军总后勤部:

  1993年11月17日原劳动部颁布的《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试行)对防止和减少由于水处理不当而导致锅炉发生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原规则已不能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为此,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予以公布。新规则自2000年3月1日起执行,原《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在该规则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映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略)

  附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锅炉化学清洗规则》的通知

  (1999年9月21日 质技监局锅发〔1999〕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解放军总后勤部:

  1989年12月7日原劳动部颁布的《低压锅炉化学清洗规则》对防止因化学清洗不当而导致锅炉损坏,降低锅炉事故率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原规则颁布至今已近十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原规则的内容已不能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为此,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锅炉化学清洗规则》予以公布。新规则自2000年3月1日起执行,原《低压锅炉化学清洗规则》同时废止。

  在该规则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映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锅炉化学清洗规则(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