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2年度最低工资的
www.110.com 2010-07-06 15:08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三届五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将2002年度最低工资公布如下:
一、特区内2002年度最低工资为3.56元/小时,折算成月工资为595元/月。
二、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2002年度最低工资为2.75元/小时,折算成月工资为460元/月。
2002年度最低工资的执行时间为2002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
相关文章
-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3年度最低工资的
-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00年度最低工资标
-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4年度
-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6年度
-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6年度
-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6年度
- ·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做好严格控制
-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困难失业人员托
- ·关于公布企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6年企
- ·劳动人事部转发深圳市劳动局《关于我市部分合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吉林省最低劳动工资标
-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加强外国及港
- ·深劳[2002]60号深圳市劳动局关于重新发布《关
-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劳动局、深
-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加强职业资格
- ·深圳市劳动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职
-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06年企
- ·劳动人事部转发深圳市劳动局《关于我市部分合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吉林省最低劳动工资标
最新文章